7月1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創新藥進入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健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立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群眾基本醫療需求、臨床技術進步,定期調整優化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在堅持“保基本”的基礎上,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況必需的創新藥,可商有關部門研究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可行路徑。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適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需要,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重點納入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且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圍的創新藥,推薦商業健康保險和醫療互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參考使用。
具體內容如下:
附件: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來源:國家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