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近日,2025中關村論壇系列活動——全球財經論壇在北京石景山區舉行。論壇由中央財經大學主辦、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支持,以“邁向數智時代的中國與世界經濟”為主題,共設置一個主論壇和三個平行分論壇。
主論壇期間,中央財經大學校長馬海濤作以“數智時代的全球財稅新秩序與財經人才培養的使命”為題作主旨演講。馬海濤表示,我們正處在一個由數據、算法和算力共同驅動的“數智時代”,這不僅是一場深刻的技術革命,更是一場波瀾壯闊的社會經濟范式重塑。
在其看來,數智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組全球資源要素、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在這場深刻的結構性重塑之中,全球財稅治理體系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也迎來了重構體系的寶貴契機。
談及如何構建全球財稅新秩序,馬海濤提出了三方面建議:在全球財稅治理層面,需要深化多邊合作,凝聚治理共識,完善跨境稅收規則與爭端解決機制;在財稅體制改革層面,應確立經濟活動全覆蓋、線上線下課稅一致、價值貢獻匹配三大原則,推動財稅體制適應數字經濟特性;在財經教育層面,需立足中國實踐構建自主知識體系,打破學科與校園壁壘,培養兼具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并精通財經與科技的復合型人才。
數智時代呈現“三個顛覆”
馬海濤表示,數智時代的核心特征在于數字化與智能化的深度融合。它并非工業經濟的簡單延伸或信息時代的線性升級,而是一種根本性的范式躍遷。這種躍遷至少在以下三個層面展現出顛覆性。
第一,重新定義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是農業和工業時代的基石,在數智時代,“數據”已成為新的關鍵生產要素。數據要素具有虛擬性、高流動性、非競爭性和價值倍增性等特質,創造、確權、流轉和分配數據要素的方式,完全顛覆了傳統要素的物理形態和經濟邏輯,直接沖擊了以有形資產和實體交易為基礎的傳統財稅理論根基。
第二,重構價值創造過程。傳統價值鏈是線性的、分段的,價值創造過程清晰可見。而在數智時代,價值創造更多地表現為網絡化、平臺化和生態化的形態。用戶參與、數據流動與算法優化共同驅動價值創造。價值的產生不再局限于生產環節,而是滲透在消費、交互、共享的全過程。這種無實體的價值創造模式,使得稅基界定、稅源歸屬和價值衡量都變得空前復雜。
第三,重塑經濟組織形態。從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到元宇宙,新的商業模式層出不窮,極大地模糊了地域、產業和時間的邊界。這種經濟活動超越國家和地區行政邊界的特性,對建立在地域管轄權基礎上的國際稅收規則構成了直接挑戰,引發了稅收管轄權和稅收利益分配之爭。
馬海濤認為,面對這一系列深刻變革,我們必須以更宏大的歷史視野、更深刻的系統思維,去探尋通往數智時代全球財稅新秩序的路徑。這項宏大的系統工程應該建立在以下三大支柱之上:一是在全球層面,應該以多邊合作凝聚治理新共識;二是在制度層面,應該以頂層設計確立財稅新原則;三是在教育層面,應該以遠見卓識培育時代新人才。
全球財稅治理框架亟須完善
馬海濤指出,數智技術的迅猛發展正深刻重塑全球經濟格局與社會運行模式,也對各國財稅治理體系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戰。穩定、公平、高效的全球財稅治理框架,關乎跨國資本流動的有序運行、數字經濟的公平課稅以及全球公共財政資源的可持續性,會對世界經濟的穩定與和平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在其看來,為更好應對數智時代帶來的治理挑戰,亟須完善全球財稅治理框架,未來可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推進:
一是推動數字經濟的多邊協同治理體系建設。應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構建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架構,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數字經濟合作,推動構建更加包容開放的數字經濟規則體系,提升數字貿易便利化水平。
二是構建開放透明的多邊合作平臺。在聯合國等框架下,建立更廣泛的對話與協商機制,聚焦跨境數字交易、稅收信息交換等前沿議題,推動政策協調,減少單邊主義措施帶來的經貿摩擦和國際爭端。
三是健全爭端預防與解決機制。針對數字經濟引發的跨境稅收爭議,構建高效、公平、權威的解決機制,降低不確定性對全球商業環境的沖擊。
馬海濤強調,唯有通過持續深化的國際合作、技術賦能與規則創新,方能構建更加適應數智化浪潮、更公平可持續的全球財稅治理新秩序,為全球經濟穩定與世界和平提供有力支撐。
構建數智時代的財稅制度
馬海濤坦言,現行稅制植根于工業經濟,難以適應數字經濟的虛擬性、跨地域性與要素多元化特征,導致稅源監控失效、稅基界定模糊、稅收分配失衡等問題日益凸顯。目前,全球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國對其征稅對象和核算范圍尚未達成共識。盡管如此,部分國家及國際組織已積極行動,通過出臺新法案、新規則和創新征管機制積累了實踐經驗。
從實踐經驗來看,馬海濤認為,構建未來的財稅制度,應當遵循以下三項原則:
一是經濟活動全覆蓋原則。現行稅制對“應稅交易”的界定主要集中于有形商品和傳統服務,難以覆蓋數字產品和遠程服務等新型交易。應通過立法完善數字經濟下的稅目、稅率、課稅范圍與征收方式,為數字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稅制框架應與新興商業模式同步演進,更好發揮稅收的調節與監管功能。
二是線上線下一致性課稅原則。數字經濟雖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效率方面優勢顯著,但其商業本質仍是通過有償提供商品或服務實現盈利。稅制改革應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導向,確保線上線下交易稅收待遇一致,避免因交易形態差異導致稅收扭曲,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三是價值貢獻匹配原則。當前各國稅制主要針對資本、勞動等傳統生產要素課稅,應當進一步論證數據要素計稅可行性。從價值流轉環節看,應結合數字經濟的“無實體”特征,調整稅收收入歸屬地確認規則,既考慮生產端產品和服務的價值,也兼顧消費端用戶需求催生的價值。從地域分布看,應結合數字基礎設施水平、交易活躍度和經濟成熟度,重塑稅收格局。
馬海濤表示,除了遵循這些原則之外,各國在具體路徑上需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短期內,可以優化征管模式,加強信息共享,堵塞稅收漏洞;長期來看,則需要進行更為根本性的稅制改革。這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球智慧持久努力。
馬海濤還稱,構建數智時代的全球財稅新秩序,呼喚新一代財經人才。一方面,高等院校的財經教育要加快構建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夯實人才培養的理論根基;另一方面,要培養具備家國情懷與全球視野、科學精神與人文素養的復合型人才;此外還要打破學科壁壘、校園圍墻和國界限制,打造交叉融合、注重實踐和更加開放的培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