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奎(中國區域科學協會副理事長)
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將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確定為法律制度,有助于鞏固改革成果,回應各方關切,提振發展信心,營造有利于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落地,標志著我國民營經濟治理正式邁入法治化新階段。這部首次以基礎性法律形式為民營經濟“立規矩、劃底線”的里程碑文件,填補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空白,它以“破題者”的姿態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創造更廣闊的空間。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更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
以往,民營企業在實際經營中會遇到一些現實挑戰。該法則嚴格遵循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要求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決預防和制止壟斷、不正當競爭及行政權力濫用行為;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禁招標投標、政府采購中排斥民營經濟組織,切實拆除橫亙在民營企業面前的不合理門檻。
這部法律涵蓋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內容,完整覆蓋企業從設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鏈條,助力民營企業既能“輕松入場”,也能“依法在場”,還能“體面退場”,以此推動形成有利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
當前,這部法律備受關注,也因為它直面痛點,是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一些具體痛點的“解題者”。該法通過強調民營企業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從而讓民營企業能夠安心發展。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對于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同時,下一步的配套措施,也值得關注。例如在一些具體條款方面,如涉及生產要素、公平競爭等,還需明確技術參數、準入條件等可操作性細則,可考慮用動態清單管理、負面清單等立法技術,將原則轉化為執行單元。在一些環節的量化方面,還需要更加細致。
在政策協同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有效實施,也需要多領域政策的協同發力。例如,稅收優惠政策與金融扶持政策應相互配合;產業政策要與法律導向一致,共同引導民營經濟轉型升級。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政策需打破壁壘,形成合力。只有確保各項政策同頻共振,才能讓法律效能得到充分釋放,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優環境。
民營經濟促進法對民營經濟發展來說是一個新的起點。期待在配套措施不斷完善、各方協同推進下,這部法律能持續釋放制度紅利,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