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發布《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直面當前養老服務覆蓋窄、價格高、質量參差不齊的痛點難點,通過六大類具體措施構建了涵蓋政府、市場、家庭、社會的普惠養老服務多元共濟發展格局。在我國老齡化水平突破22%的當下,《措施》不僅是對民生關切的及時回應,更有利于推動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補缺型”到“普惠型”的轉型。
當前,普惠養老服務發展進程中存在三大挑戰。第一,總量短缺與結構不平衡并存。在普惠養老服務總量供給不足的同時,城鄉、區域、服務類型的結構性問題尤為突出。第二,資源閑置與資源錯配交織。在機構養老床位大量空置的同時,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的居家社區養老資源緊缺。第三,監管與服務質量仍待優化。養老服務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照料專業人才短缺增加了養老服務質量挑戰,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普惠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
《措施》從三個方面進行制度創新破解這“三大矛盾”。一是養老服務網絡“橫向到邊”?!洞胧窂娬{在滿足失能、失智老人照護的基礎上,通過政府、企業、家庭、社會的多元協同機制和智慧化手段,積極拓展普惠養老服務的覆蓋面,為更多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生活服務和日間照料、康復護理服務。二是養老服務資源整合“縱向到底”。通過盤活現有閑置資源解決養老服務資源不足的難題。推動在適合改建或轉型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閑置用房、學校等存量資產的基礎上建設普惠養老服務設施。鼓勵農村地區通過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閑置校舍等,集中建設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三是價格和監管機制“剛柔并濟”?!洞胧窂娬{要健全服務機構價格形成機制,在充分考慮普惠養老服務的可及性、可負擔性、可持續性的基礎上,公辦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社會辦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通過設置參考區間等方式加強引導。同時,健全省級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對服務質量不達標、不執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明確界定政府和市場的功能邊界,是推動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基本前提。政府承擔著監管者和引領者的雙重角色,主要責任在于營造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一方面,政府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普惠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對機構資質、收費透明度和設施安全等實施動態監測。另一方面,基于“政策引導+資源撬動”的方式,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加大政策扶持與投入,平衡養老服務的普惠性與可持續性。
企業是普惠養老服務發展與創新的主力軍,核心價值在于通過技術賦能和模式革新提升服務效率。通過連鎖化、集團化經營模式優化資源配置效率,激活銀發經濟產業鏈,降低養老服務的運營成本。結合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化手段,推動人工智能輔助診療、康復訓練、健康監護等設備的普及和使用,實現養老服務的精準化與智能化。
從更長遠來看,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需要著眼以下三大領域重點推進。首先,織密社區居家服務網,持續推進“15分鐘養老服務圈”建設。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嵌入、下沉到社區中,充分開放康復護理、老年食堂、活動場地等設施和助餐、助浴、日間照料等生活服務。尤其對農村地區,加快盤活現存閑置資源,補齊養老服務資源短板。
其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形成不同經營主體的協同發展效應。充分發揮央企、國企的品牌和資源優勢,在服務內容、設施運營、人才培養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激勵民辦企業通過“物業+養老”“醫療+養老”等模式拓展服務場景,尤其鼓勵其扎根農村舉辦互助型普惠養老服務機構。
最后,強化科技賦能,推進現代科技在養老領域的推廣和使用。支持企業開發低成本、易操作的適老化智能穿戴設備,降低家庭、社區照護負擔,提高養老服務效率。搭建統一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推進資源調配、需求匹配、質量監控的“一網通辦”。
(本文作者:石智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院長、人口與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王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口與健康研究中心博士生)